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市对外开放水平工作意见的通知
2011-09-20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津考察工作时提出的“四个注重”的重要要求,落实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加快实施“十二五”规划,切实提高我市对外开放水平,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加快构筑对外开放新格局
(一)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以宽广胸怀、全球视野,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推进思想解放和观念创新,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创新开放体制和机制, 拓展开放领域和空间,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开放环境, 全面提升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加快形成内外对接, “三外”(利用外资、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联动, 区域协调, 全方位、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二)实现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力争通过三年努力,我市开放型经济规模和实力显著增强,经济质量明显提升,结构升级加快推进, 新的增长动力和竞争优势有效形成。到2013年,实现三年累计实际使用外资450亿美元,吸引内资到位7000亿元,当年进出口突破1200亿美元,接待海外旅游者超过200万人次。
二、充分发挥滨海新区带动作用
(三)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落实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第二个三年实施计划,探索新时期以点带面、重点突破的新模式。在涉外体制机制上大胆探索、敢闯善试,努力为全国积累经验、提供借鉴。进一步增强滨海新区的综合实力、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充分发挥引领全市对外开放的龙头作用。
(四)加快先行先试步伐。推进股权交易所、排放权交易所、金融资产交易所等金融市场建设,健全创新型市场体系。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和离岸金融业务,扩大意愿结汇试点规模。探索开展金融业综合经营,启动外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试点,推动各类基金集聚发展。吸引更多融资租赁、保理机构落户。提高利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能力,加强区域金融合作,推进设立东北亚银行。
(五)加快国际航运和物流中心建设。全面落实《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发改基础〔2011〕1051号),推进东疆保税港区功能开发,开展国际船舶登记、国际航运税收、航运金融和租赁业务创新试点。加快推进建港造陆和基础设施建设,实现10平方公里封关运作。争取设立东疆免税岛,推动建立自由贸易港区通关机制。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场所功能整合、政策叠加,完善与周边地区和内陆腹地的保税物流网络体系。设立天津国际航运交易所,培育和引进船代、货代、保险、法律等专业服务机构。
三、着力培育外贸发展新优势
(六)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壮大外贸主体,积极发展出口型项目和外贸流通企业,引导区县示范工业园区、乡镇工业园区、商品批发市场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吸引大型跨国公司、中央企业和民营企业来津发展对外贸易。发展一般贸易,制定政策,搭建平台,实施科技型外贸企业培育计划,推动万家中小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到2013年一般贸易出口比重提高到45%。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落实深加工结转税收政策,鼓励加工贸易企业采取委托设计和自主品牌混合生产方式出口,引导加工贸易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集中,提高引进项目水平。
(七)提高外贸发展竞争力。保持现有发展优势,着力提升产业、品牌、科技竞争力。提升出口基地产业聚集度,创建汽车、自行车、金属制品、医疗器械等优势产业出口基地,对产业出口的贡献率超过50%。培育出口品牌,增强企业创牌认证意识和出口商品质量意识,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开发,提高自有品牌产品的出口比重。实施科技兴贸战略,鼓励外贸生产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动外贸流通企业加强贸工研结合,设立、引进研发设计和检测机构,增强外贸自主创新能力。
(八)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完善促进机制,推进载体建设,重点促进文化、保险、专业服务等新兴领域服务出口,支持创意、动漫产业及自主技术出口,推动图书、影像、影视、中医药等拓展国际市场。大力发展服务外包,在信息技术研发、医药研发、金融服务等领域加强与全球服务外包100强企业合作,发挥中软卓越、天津大学软件学院等培训平台作用。到2013年,服务贸易规模比2010年增长70%,其中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增长两倍。
(九)积极扩大进口贸易。落实国家促进进口政策,制定地方支持措施,推动进口贸易便利化。搭建进口商品展示交易平台,推进内外贸流通渠道整合,培育和引进国际品牌代理商。扩大资源能源、重要原材料及机械设备、高科技产品等进口规模。
四、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
(十)强化重点产业招商。加强规划引导,定向招商,吸引国内外资金投向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引进一批资源节约、节能环保的高新技术龙头项目。拓宽现代服务业招商领域,出台鼓励和认定政策,积极吸引金融、物流、研发、设计、高端商业、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培训、咨询等企业来津发展。制定和落实发展总部经济措施,加快引进一批地区总部和运营中心。围绕现代农业,积极引导国内外资本参与开发,推动农业产业园区发展。
(十一)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研究细分八大优势支柱产业,围绕上下游配套、衍生行业,深入开展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招商。支持多方资金以并购、参股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组,加快推进重点企业境内外上市。积极探索国际项目融资、债券市场融资、无形资产融资等利用外资方式。整合资源,培育专业化招商队伍,加强对国内外500强企业、财团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的跟踪,主动对接,扩大引资渠道。
(十二)强化平台载体建设。统筹三个层面联动协调发展,推进"大项目、小巨人、楼宇经济"建设。滨海新区加快推进各功能区建设,重点在自主创新、政策服务、管理体制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中心城区加大重点商圈高端品牌和新兴业态的引进力度,打造一批年税收超亿元的商务楼宇。各区县积极促进开发区产业升级,做大做强西青、武清两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整体实力,加快推进31个示范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工。科学规划园区、布局,建立各级园区错位竞争、特色鲜明的联动招商机制。用好各类展会资源,高水平搭建引资平台。
(十三)促进“引资”与“引智”结合。在税收、人员出入境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和灵活措施,支持外资设立研发中心,鼓励外商转让关键和核心技术。积极引导外资研发机构与我市大学、研究机构及企业开展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结合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科学编制“引智”项目规划,组织专项招聘活动,启动人才服务专网。在支柱产业、重点领域建设一批新的专家服务基地、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加快推进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建设。
五、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
(十四)引导企业有序开展境外投资。简化对外投资核准程序,探索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出台指导目录,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引导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加快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建设,建立政府间协调机制,稳定支持政策,强化招商引资,吸引一批大企业入区发展。发挥香港津联集团有限公司等境外窗口的桥梁作用,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境外投资金融产品。
(十五)大力承揽境外工程。创新发展模式,推动企业强强联合,合作承揽境外工程,鼓励承揽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拓展目标市场,加大对拉美、中东、东盟等市场的开发力度。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综合性工程公司,推行以设计咨询为先导的工程承包方式。积极争取国家援外项目和资金,实行援外与“走出去”紧密结合。
(十六)培育有实力的跨国公司。支持我市大型企业在全球开展资源能源开发合作,通过跨国并购、股权置换、境外上市等方式,建立海外营销网络,促进外经外贸联动发展。重点在冶金、轻工、机械、工程承包等领域培育形成一批国际竞争力强、市场影响力大、品牌知名度高的跨国公司。
六、不断深化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七)主动参与京津冀都市圈建设。深化部市、院市联动合作机制,落实津京、津冀合作协议,做好产业分工和衔接配套,共同打造京津塘高新技术产业带。深化交通、金融、科技、旅游、人才、信息等合作,推出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合作项目。继续加强区域环境治理、风沙源治理和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的合作。
(十八)深化环渤海地区务实合作。落实《加强环渤海区域合作的天津共识》,发挥环渤海区域合作市长联席会作用,推动建立五省(区)二市高层会商机制。加强产业合作,推动多方联建产业示范园区,鼓励优势产业配套延伸、集群发展。加快成立区域科研合作联盟、金融合作联席会、中小企业发展联盟等行业合作组织,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在专业领域深度合作上实现新突破。
(十九)加强与内陆地区的合作。发挥服务辐射带动作用,加强与资源能源大省的战略合作,进一步拓宽发展空间。完善促进机制和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走出津门、外向发展。推动外地在津商会和在外天津商会建设,加快形成遍布全国的合作网络。积极服务参与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中部地区崛起,努力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
(二十)深化与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完善与港澳的合作机制,密切与港澳高层领导的互访活动,围绕落实CEPA政策,全面加强津港、津澳在经贸、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抓住ECFA(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实施机遇,深入开展津台产业对接,提高津台投资合作洽谈会、台湾名品博览会水平,推动台湾商品集散地建设,打造台商投资聚集区。积极推动两岸航空货运中心项目落户天津。争取我市成为赴台个人旅游试点城市。
(二十一)扩大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使领馆的联系,争取更多国际商界领袖访津。优化友好城市布局,增加数量,提升质量,深化经贸、文化、教育和旅游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支持各区县与友好城市开展多层次合作。发挥侨务资源优势,密切联系海外侨商,促进大项目、好项目落地,高水平组织华侨华人集聚天津共谋发展合作洽谈会,打造海外侨胞投资兴业的载体。
七、积极拓展开放领域和空间
(二十二)扩大科技、教育等服务业开放。建立国际科技合作需求项目库,搭建国际技术转移平台,推进中法药学联合研究中心等合作机构建设,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家海外培训,争取更多项目进入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加大国际教育服务市场开拓力度,扩大招收和派遣留学人员规模。鼓励我市院校与国外知名院校合作,吸引国内外知名高校、职业院校在我市设立示范性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推动签约合作院校学分互认、学生互换、学位互授。高度重视国际汉语教育,新建一批海外孔子学院(课堂)。
(二十三)推进文化、卫生等社会领域开放。培育对外文化交流示范基地,加强与友好城市的文化互动,加快实施蒙古乌兰巴托中国文化中心等合作项目,引进一批文化产业项目和市场主体。鼓励境外体育组织和企业参与开发天津市场,积极引进国际体育赛事,办好2013年东亚运动会。加强与境外医疗机构合作,争取更多国际合作项目,支持外商设立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争取外商独资医疗机构试点,建设涉外医疗机构“绿色通道”。
(二十四)加快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培育精品项目,建设滨海新区中国旅游产业园,建成一批旅游大项目和五星级酒店,做大“近代中国看天津”旅游品牌。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整合资源,集中策划,开展面向主要客源国和重点城市的宣传促销活动。修订天津市入市旅游奖励暂行办法,加大奖励力度。引进一批境内外知名旅游集团和品牌企业。办好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9+10”区域旅游合作会议等活动。
(二十五)提升会展业国际化水平。加强与国内外会展组织机构的合作,引进一批国内外品牌展会,扶持本地展会提升国际化水平。全力组织好达沃斯论坛、津洽会、融洽会、矿业大会、直升机博览会等会展活动。推动会展业市场化发展,培育引进会展企业,支持组建会展集团,加快推进行业组织和行业自律建设。加强会展业管理,完善扶持政策,出台促进会展业发展办法。
八、着力建设国际一流口岸
(二十六)推进口岸全面开放。争取天津口岸“十二五”扩大开放规划纳入国家总体规划。推动南港、临港至汉沽港区海港口岸对外开放。加快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区功能开发,吸引国际知名航运物流企业及相关行业协会进驻。编制空港口岸“十二五”国际航空物流园区发展规划,建设滨海国际机场、临港经济区"一站式"通关服务中心,增加国际国内航线航班。加快推进北辰、宝坻、宁河等地口岸功能建设。
(二十七)推进大通关体系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建立指标体系,健全联席会制度,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创新口岸监管模式,建立关检联合查验机制,推进无纸化通关,实施诚信风险管理。量身定制便捷通关模式和服务措施,支持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和商品高效及时通关。加强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电子物流等项目建设和应用推广。加强电子口岸建设,全面提升口岸信息化水平。
(二十八)推进口岸功能延伸。完善“无水港”政策体系,推进港口、口岸和保税功能延伸。总结运营经验,落实优惠措施,提升现有“无水港”运营质量和效益。加快新疆都拉塔、陕西西安、宁夏银川、河南鹤壁、河北邯郸等地“无水港”开港运营。以腹地中心城市为重点,优化布局,扩大规模,拓展新的“无水港”。扩大京津海空两港口岸直通规模。推动空港口岸与周边城市口岸直通。加强与蒙古、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国口岸交流。推进亚欧大陆桥口岸功能建设。
九、进一步优化开放环境
(二十九)提升服务促进水平。制定出台关于提高开放水平促进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决定和相关实施细则,形成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新要求的政策框架体系。强化依法行政,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服务水平。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调节,降低企业综合成本。深入开展服务月活动,突出主题,创新方式,建立和完善长效服务机制。
(三十)营造宜居宜商环境。优化人才环境,实施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提升引进海外专家层次,着力吸引海外高端和领军人才,努力造就素质高、业务精、复合型的涉外人才队伍。优化生活环境,提高在津外籍人士出入境、医疗、子女就学等方面的便利化服务水平。优化商务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诚信市场体系建设,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天津市对外开放工作协调推动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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