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召开全国进口工作视频会议研究部署《国务院关于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指导意见》各项落实工作
2012-06-28

 

  6月11日,商务部召开全国进口工作视频会议,全面总结我国进口工作,深入分析进口发展面临的国内外形势,研究部署《国务院关于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指导意见》各项落实工作。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北京主会场出席会议并做题为《努力开创我国进口工作新局面》的讲话,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钟山主持会议,海关总署副署长邹志武、质检总局总检验师项玉章、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邓先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德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我国大力发展对外贸易,进口总体态势良好,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一是进口规模已居世界第二位,2002年至2011年,进口规模由2953亿美元扩大到1.74万亿美元,增长了5.9倍;进口额占全球进口的比重由4.4%提高到9.5%。二是进口结构不断改善,大宗农产品和能源资源产品进口的增加,缓解了我国部分供应瓶颈;一些急需的先进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促进了我国制造业发展;部分日常消费品的进口丰富了我国的市场和人民生活。三是进口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四是进口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关税总水平逐步降低,进口程序进一步简化,公共信息服务、进口展会等进口促进平台建设较快发展。

 

  陈德铭强调,当前我国对外开放的国内外环境和条件已发生深刻变化,对外贸易发展进入了出口与进口并重发展的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作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口工作的决定,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分必要和及时。各部门、各地方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转变观念,高度重视新时期进口工作的重要战略意义。要充分认识到,加强进口是促进我国经济内外均衡的客观需要,是促进我国结构调整的重要支撑,是我国解决瓶颈制约的有效途径,是我国扩大消费的必然要求。加强进口工作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而是根据我国经济发展需要做出的重要决策,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把积极扩大进口作为做好对外贸易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陈德铭表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进口工作要立足于新形势和新问题,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在保持出口稳定增长的同时,更加重视进口,适当扩大进口规模,促进对外贸易基本平衡,实现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下一步,围绕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要着重推动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进口便利化水平,落实国家对企业收费优惠政策,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清理进口环节不合理收费,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二是推动进口与国内流通衔接,鼓励支持国内流通企业参与国际贸易,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整合进口和国内流通业务,减少中间环节;鼓励国内商业企业经营代理国外品牌消费品,发展自营销售平台,打破垄断,提高竞争水平。三是积极开展投资贸易促进活动,完善进口公共服务;支持与我国贸易逆差较大的国家和地区来华举办商品展览会、洽谈会等推介活动;发挥行业中介组织作用。四是健全完善进口管理工作机制,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在进口政策协调、信息通报、联合监管等方面增进沟通与协作,形成扩大进口的政策合力。五是加强财税和金融支持力度,商务部将配合相关部门认真落实财税、金融等方面的进口支持政策。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有关配套措施。同时,要引导和鼓励企业用好用足这些支持政策,发挥政策的杠杆效应,切实把进口工作推向前进。

 

  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商务部有关直属单位及各特派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海关、质检、外汇主管部门,各进出口商会负责同志分别在北京主会场和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Copyright © 天津市对外经济合作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110058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