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决定
2013-05-22

 

津党发〔2013〕6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届二次全会部署,全面提高我市对外开放水平,培育开放型经济新优势,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明确对外开放目标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对外开放的紧迫感。天津已经进入到加快实现中央定位的关键时期,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必须进一步增强对外开放的紧迫感,解放思想,拓宽视野,拼搏进取,掀起新一轮对外开放热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二)新形势下对外开放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发挥滨海新区龙头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创新开放模式,拓展开放领域,集成开放优势,构建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三)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到2017年,全市进出口额突破2000亿美元,五年累计实际使用外资800亿美元,吸引国内资金1.2万亿元,对外直接投资160亿美元。经过努力,基本建成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物流中心、国际贸易中心,明显提升城市的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有力支撑中央对天津定位的实现。

二、优化对外开放战略布局

(四)充分发挥滨海新区对外开放门户作用。加快与国际接轨,全面提升产业、技术、资金、人才等集聚能力,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北方对外开放门户,不断增强区域服务辐射功能。积极打造对外开放新亮点,形成高度开放的标志性区域。加快推进东疆保税港区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建设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提升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贸易和离岸金融服务等功能。加快于家堡金融区开发建设,吸引国内外高端金融机构、金融人才聚集。加快天津未来科技城开发建设,形成科技资源高度聚集的创新示范区。加快中新天津生态城开发建设,创建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打造国际化生态宜居示范城市。

(五)加大中心城区服务业对外开放力度。围绕打造繁荣繁华的国际化港口城市标志区,大力发展楼宇经济,增强对国内外高端服务业的吸附能力,引进研发设计、文化创意、总部机构、结算中心、中介服务、服务外包等新兴业态,增强载体功能,建设城市主中心和两个副中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高端化都市经济集聚发展。

(六)促进郊区县开放型经济跨越发展。加快推进“三区联动”战略,加大示范工业园区建设力度,支持国家级开发区加快发展,发挥各自优势,高水平招商引资,着力引进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项目,培育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实现产业集群发展。引进先进农业技术,发展高水平设施农业,促进优质农产品出口。建设国家会展中心项目,引进世界知名会展企业,争办世界级大型展会,促进会展经济试验区建设。通过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培育更多强区强县强镇。

三、面向全球组织资源要素

(七)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坚持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更加注重择优选资,更加注重延伸和打造产业链,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编制招商引资产业指导目录,实施面向500强企业招商引资 “三年行动计划”。引导内外资投向高新技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等产业,鼓励投资现代物流、信息技术服务、商务服务、信息咨询、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鼓励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本市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低水平、产能过剩项目。

(八)优化对外贸易结构。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优化进出口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引进更多大型贸易企业,鼓励本市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建设国家出口产品设计中心。大力培育自主出口品牌,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编制鼓励进口商品指导目录,打造大宗商品进口集散中心。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加快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

(九)推动走出去迈出更大步伐。设立“走出去”专项资金,完善法律服务、金融服务、信息服务,实施“走出去”战略三年行动方案。鼓励本市企业到境外投资设厂,建立生产基地、原材料基地和营销网络。支持有条件的设计、建筑和原材料生产企业联手到境外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提升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水平。探索新的境外合作区发展模式,建成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拓展区。支持中小企业加速境外产业集群发展。完善境外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救助机制。

(十)加强国内区域合作和国际交流。借重用好首都资源,实施借重首都资源促进天津发展行动方案。深化环渤海区域交流,加强与兄弟省区市经济联系,建立高层领导会商机制,在有条件的“无水港”建设物流园区,发展和完善多式联运体系。进一步推进与港澳的交流合作,落实CEPA(关于建立内地与香港、澳门更加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定期互办“活动周”,推进多领域务实合作。加强津台产业对接,落实ECFA(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建设台商投资产业园区,推进两岸冷链物流项目建设,争取航空货运直航,打造台湾商品北方集散中心。积极深化国际交流,吸引国际组织在津设立机构,发展友城关系。密切与华侨华人联系。办好夏季达沃斯论坛等重大国际会展活动。

四、不断拓展对外开放领域

(十一)扩大社会事业领域对外开放。鼓励中外合作办学和创办高水平大学,实施留学天津计划,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扩大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建设区域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支持文艺院团、出版社、文化企业开展境外商业演出和文化贸易,争取建设国家影视服务贸易基地、文化贸易保税基地,吸引国内外文艺团体来津展演。加强与境内外医疗机构合作,争取外商独资兴办医疗机构试点。引进国内外知名体育公司,争办更多国家级、世界级体育赛事。鼓励内外资参与本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十二)提高科技和人才领域开放水平。鼓励跨国公司和国内外科研机构在我市设立研发中心,鼓励本市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与国外研究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实施全球纳贤计划,加强海外人才工作站和国际化人才社区建设,建立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吸引各类优秀人才来津创新创业。鼓励留学生创办企业。加快培养国际化复合型人才,建设通晓国际规则、高素质的对外开放人才队伍。

(十三)提升金融业国际化水平。积极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努力营造金融业发展的国际化环境,加大外资金融机构引进力度,鼓励本市金融机构与境外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引入国外先进运营机制和管理模式。继续办好融洽会。搞好离岸金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意愿结汇等试点。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利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完善监管机制,防范金融风险。

(十四)推进旅游业对外开放。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积极引进世界知名旅游企业,整合全市旅游资源,形成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精品。高水平建设中国旅游产业园,引进房车、游艇等制造企业,发展旅游户外用品产业,建成旅游装备产业基地。开发新兴旅游业态,建设北方邮轮、游艇产业中心。

(十五)引进高水平中介服务机构。进一步放开中介服务市场,支持各类资本进入法律、法规和规章未禁入的中介服务行业和领域,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中介服务机构资产重组和股份制改造。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工程咨询、会计税务、法律服务、知识产权、信用评价、人力资源等业务。支持中介服务机构做优做强,建设北方中介服务中心市场。

五、着力优化对外开放环境

(十六)降低门槛放宽市场准入。实行“非禁即入、非禁即可”。将工商登记“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实现商事主体资格登记和经营资格登记相分离。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推行更为便利的商事主体退出机制。放宽投资主体范围、名称核准条件、出资政策等事项。创新经营范围核准方式,推行项目筹建登记。推行企业主体属地注册、缴税和监管,依法划分监管事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三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继续简政放权,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简化事前审批,强化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落实先教育规范、后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处罚的“三步式”执法模式,规范各种检查行为,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七)提升口岸服务功能。加快建设国际一流大口岸。提升港口能级,完善集疏运体系,逐步实现海港口岸全线开放。优化“无水港”布局,提高运营效益,增强对腹地服务辐射功能。增加空港航线,加密航班,健全航空物流体系。高标准建设电子口岸,提升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功能,提高通关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促进贸易便利化。加快提升口岸信息化水平,完善口岸信息平台服务功能。

(十八)创造宜居发展环境。方便外籍人员入出境和长期居留。放宽外来人员落户条件,完善涉外医疗“绿色通道”,在子女入托入学和交通、住房等方面提供便利。提升宾馆、商店、港口、机场、车站、出租车等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改善服务态度,创造宾至如归的服务环境。加快生态城市建设,继续实施清水工程、绿化工程、净化工程,创造宜商宜居条件,让外来投资者满意在天津。

六、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十九)完善对外开放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大项目招商协调促进机制,实施招商引资、外贸出口考核评价奖励制度,建立区县投资环境评价制度和开发区综合考评体系。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各项促进开放的政策,每年开展外来投资者服务月活动。成立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集中受理行政效能投诉。

(二十)营造对外开放浓厚氛围。广泛开展对外开放宣传,倡导爱国诚信、务实创新、开放包容的天津精神,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开放意识、自觉开放理念、自觉开放行动,营造人人都是投资环境,处处都是开放形象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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