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实施“走出去”战略三年行动方案(2013年—2015年)》的通知
2013-06-20

 

 

 

津商务外经〔2013〕1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决定》,推动“走出去”迈出更大步伐,现将《天津市实施“走出去”战略三年行动方案(2013年—2015年)》印发有关单位。

专此通知。

 

附件:天津市实施“走出去”战略三年行动方案(2013年—2015年)

 

                             

                          

 

 

附件

天津市实施走出去战略三年行动方案

(2013年—2015年)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决定》,推动“走出去”迈出更大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坚持“投资瞄市场、工程促联合、劳务走高端、援外创品牌”,不断提高安全、高效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

三年累计新增对外投资100亿美元,新设境外企业机构500家,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超过100亿美元,培育年销售收入超50亿美元其中境外比重10%以上的跨国经营企业5家。

经过努力,全方位、多领域的“走出去”格局基本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参与全球产业链分工、价值链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一批本土跨国公司初具规模,“走出去”综合环境显著改善。    

二、重点工作

(一)加快目标市场开拓步伐

大力开拓以基础设施、石油化工施工为重点的中东、南美市场,以资源能源、轻纺建材投资为重点的东盟、非洲市场,以研发机构、营销网络建设为重点的欧美市场。狠抓30个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40个投资大项目落地、50家境外企业增资扩产,支持一批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抱团走出去”联合承揽境外总承包、项目管理承包、交钥匙工程。支持一批有实力的企业参股、并购境外品牌、技术和渠道。鼓励企业投资境外营销网络,新增境外营销网点500家。提升比利时、美国、伊拉克等国天津商品展示中心建设水平,继续推进天津企业“走进东盟”、“走进非洲”等专题行动,加大一批重点项目推动促进力度。在境外企业机构相对集中的国家和地区组建天津商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企业经营,促进协作联合。

(二)推动优势产业“走出去”

充分利用冶金、医药、轻纺、种养殖等产业的比较优势,推动一批有条件的企业到海外投资。充分利用基础设施、建材化工等产业的主体、技术、品牌优势,推动一批有条件的企业承揽境外工程项目。推进钢管集团、天士力集团、北方集团、聚龙集团等企业境外大项目建设,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重点支持对外贸易依存度高、具有一定品牌优势的50家企业,合理有序转移生产能力,利用境外生产要素实现原产地多元化。加强与我国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合作,引导有比较优势的产业“走出去”。推进中水电十三局、中海油服、中铁十八局、天辰化工、水泥设计院等企业承揽海外工程大项目,带动规划设计、建筑施工队伍“走出去”,带动国内设备和技术出口。培育新增20家以上对外承包工程资质企业。壮大援外资质企业队伍,争取国家援外项目,推动援外项目创品牌,扩大天津对外投资合作的影响力。

(三)打造境外投资平台

发展境外经贸合作区、产业园区,建成一批承接本市及外地企业境外投资的载体,逐步形成境外产业集群。到2015年,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起步区实现产值翻番,形成石化、装备制造等支柱产业,建成6平方公里拓展区;泰国煤焦冶炼产业园开发2平方公里,形成冶炼、物流等支柱产业;印度尼西亚棕榈种植加工产业园达到10万公顷以上,形成全产业链综合配套能力;柬埔寨旅游服务产业园起步区基本建成。推动与经贸合作区、产业园区所在地城市建立友好关系,签订一批投资谅解备忘录。探索我市开发区建设管理模式“走出去”,力争形成一批新的高水平境外投资合作载体。

(四)培育天津跨国公司

推动大型企业合理有序进行全球化布局,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源优化整合,培育和发展一批国际竞争力强、市场影响力大、品牌知名度高的本土跨国企业集团。本着总部“引进来”、分支“设出去”的指导思想,推动钢管集团、渤海融资租赁、渤化集团、物产集团、药业集团等一批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加快国际化发展步伐,提升跨国经营水平、境外投资质量效益和海外收入比重。重点培育30家目标企业,加大品牌宣传推广,提高资源供给和服务保障水平,推动境外投资从以设立境外一般贸易机构为主向完善境外研产销链条转变,从以价值链中低端环节为主向技术、人才、品牌、营销等高端环节转变。引导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资产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增强跨国经营实力。发挥津联集团的窗口和平台优势,引导跨国经营企业“借船出海”、“借壳上市”,快速高效进入国际资本市场。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走出去”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市商务、发改、国资、科技、农业、经信、建交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目标责任,充分调动各区县的积极性,聚集各方力量,形成政策合力。建立天津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标统计、评价体系,定期通报各部门、各区域情况。

(二)强化便利化服务

建立“走出去”一站式服务平台。进一步简化商务、发改、建交、外事、外汇、财税、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对5000万美元以下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对外投资的项目实行备案制。建立健全大项目协调推动机制。搭建信息、法律、金融等服务平台。不断提升“走出去”便利化水平,使我市成为国内“走出去”便利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

(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跨国经营人才海外培训机制。将对外投资合作理论、业务知识等纳入有关院校课程,依托大专院校建立跨国经营人才培训基地和对外劳务培训基地, 推进跨国经营人才和高端劳务人员培训和培养的系统化、长效化。开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用好CEPA、ECFA政策,大力引进国际化人才。支持企业加大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

(四)强化政策引导

建立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用好“走出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目标市场开发、优势产业“走出去”、境外投资平台建设、跨国企业培育、国际化人才培养等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支持我市企业与中非基金、东盟基金合作设立综合性投资平台。加强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信保公司政策性信贷、保险的支持力度。

(五)强化金融服务

加快建立对外投资合作金融支持体系,支持商业银行拓展境外业务和离岸业务,以金融国际化促进企业“走出去”。创新境外投资信贷产品和服务,拓宽企业和项目的融资渠道。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推出支持企业境外投资的保险产品和服务。组织金融单位与项目单位融资对接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筹资。探索设立我市“走出去”股权投资基金,引导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和民间资本参股或参与“走出去”项目建设。

(六)强化风险防控

坚持“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和落实境外安全责任。完善境外安全协调和应急机制,落实境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发挥境外突发事件应急备用金的作用。加强境外中资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指导企业做好安全预警、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境外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推广典型经验,引导和督促企业加强科学管理,严格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文化,注重环境保护,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Copyright © 天津市对外经济合作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110058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