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伊尔库茨克州实施招商引资新政策
2014-01-20

    据《贝加尔24小时》网站1月8日报道,伊尔库茨克州招商引资新优惠政策自2014年起正式实施,根据新政策,对于三年内对该州投资不少于5000万卢布(约合151万美元)、或五年内投资不少于5亿卢布(约合1509万美元)的投资者,在项目实施的前五年将免缴利润税,随后的五年按总收入的10%缴纳利润税。酒类、石油、天然气产品,及其它需缴纳消费税商品的生产企业不在优惠名单之列。报道称,此前只有俄远东地区享有此优惠政策,而2014年起伊尔库茨克州、布里亚特共和国和克拉斯诺亚尔边疆区也开始实施此政策。

 

驻俄罗斯联邦经商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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