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助力“贸易强国梦”
2014-04-25

    随着贸易伙伴多元化趋势明显,近年来我国央行先后与亚洲、欧洲、南美洲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使人民币“走出去”的版图持续扩大;货币互换协议的功能逐步从应对危机转向支持双边贸易和投资。

  在我国实现从贸易大国到贸易强国的征程中,人民币(6.2070, -0.0102, -0.16%)将大有可为。“人民币加快国际化步伐有利于中国对外贸易增长。”在日前召开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4年会上,与会代表指出,“人民币国际化不仅是中国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的需要。人民币在全球被广泛使用,会给与中国有业务关系的海外企业带来巨大好处,对全球金融体系来说也是好事。”
    从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到全球头号出口大国、再到成为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国,中国在世界经贸舞台上熠熠生辉。然而,从贸易大国到贸易强国任重而道远。
    未来,需要进一步落实贸易便利化措施。在宏观层面上,应继续简化市场准入条件及政府的行政审批,提高政府对企业的服务水平;从微观层面看,应从贸易便利化涉及的各个环节,减少贸易障碍,降低交易成本,这就需要人民币加快国际化积极助力。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开展和实际的市场需要,人民币开启了国际化之旅。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帮助我国企业规避美元等国际结算货币的汇率风险,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2008年9月以来,国务院作出了一系列关于加快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战略部署。2013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累计发生4.63万亿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累计发生5337亿元。
    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开展,企业对跨境投融资人民币结算的需求日益强烈。为配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支持企业“走出去”领域的大型项目,人民银行开展了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个案试点。
    为配合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发展,人民银行和相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跨境人民币结算制度逐步完善。目前人民币跨境使用已经开辟了很多路径。
    经过几年的发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在境内外市场结出累累硕果。目前,在对外支出方面,人民币已可用于外贸进出口支付、境外直接投资、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以及人民币QDII。在回流渠道方面,有外贸出口收入、外商直接投资,境外一些机构还可以投资银行间的债券市场,QFII还可以投资境内证券市场。
    与此同时,随着贸易伙伴多元化趋势明显,近年来我国央行先后与亚洲、欧洲、南美洲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使人民币“走出去”的版图持续扩大;货币互换协议的功能逐步从应对危机转向支持双边贸易和投资。
    今年3月19日,人民币与新西兰元实现直接交易,这意味着后者成为继美元、日元、澳元之后,第四种与人民币直接交易兑换的西方国家主权货币,人民币国际化再次取得新进展。
    目前,人民币正在更大范围内被更多的人所使用,人民币国际化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
    值得关注的是,欧洲主要金融中心近日纷纷传来加强与人民币合作的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日前与德意志联邦银行签署了在法兰克福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之后将确定法兰克福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而伦敦方面也传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与英格兰银行签署在伦敦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此后将确定伦敦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有专家指出,人民币国际化肩负着实现中国利益主张和改革国际货币体系的双重历史使命。
    尽管人民币走向国际步伐稳健,但目前离岸市场人民币存款存量仅占全球离岸市场存量的1%不到;人民币计价比重还较低,2013年人民币在货物贸易中所占比例已经超过10%,达到11.7%,但这11.7%中有一半不是以人民币计价;资本市场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人民币资本还没有完全可兑换。
    当前,我国正经历由世界工厂向既是工厂又是市场转变,对外贸易的平衡性越来越好,作为世界市场的地位正在不断形成;同时,我国也将由一个资金吸引国向资金吸引与资金输出兼备方向转变。人民币的“出海”也将进一步契合这一发展进程。
    今年两会期间,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谈到人民币走向国际问题时,着力强调了其发展的“符合市场需求”原则以及人民币走向国际需进一步做好“家庭作业”,措施包括解除不必要的限制,稳步推进、逐步实现人民币的资本项目可兑换,从而提升人民币国际使用的便利程度等。
   对此,业内普遍认为,今后首先要进一步扩大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使用人民币结算,进一步简化人民币使用的流程。其次,要着力开展相关的人民币业务,包括支持境内机构到境外发人民币债券,推动个人跨境业务开展等。再次,要继续推动人民币计价,推动大宗商品和现货期货使用人民币结算。此外,还需不断完善人民币业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的建设,建立安全高效便捷的人民币跨境清算和结算网络。
   

《金融时报》

Copyright © 天津市对外经济合作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110058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