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投资指引
2014-08-20

一、比利时近几年的经济表现
(一)投资吸引力。从投资环境的吸引力角度看,比利时的竞争优势有几个方面:地理位置优越、基础设施完善、劳动力素质高,语言能力强、公众对外资持欢迎态度,政府积极采取税收、补贴等投资优惠政策吸引外国投资、投资的前期成本较低、首都布鲁塞尔是国际政治经济决策中心。比利时一贯坚持发展外向型经济,开放程度高,投资政策宽松,外资经营环境较好。

(二)重点/特色产业
化学和生命科学工业;比利时化学和生命科学工业主要包括基础化工、塑料加工和制药产业。汽车工业;汽车工业是比利时重要的工业产业之一,由于地处欧洲中心的地理位置及港口的有利条件,加上拥有高素质的员工,比利时吸引了世界著名汽车制造商福特、沃尔沃、大众等在比利时投资设厂。食品产业;啤酒和巧克力等食品加工行业是比利时特色产业。钻石产业;安特卫普是世界最大的钻石加工和贸易中心,拥有全球唯一的毛坯钻专营交易所、三个成品钻交易所和数百个成品钻批发办事处,全球80%的毛坯钻和50%的成品钻在此交易。

(三)比利时基拙设施发展规划
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权由联邦政府和大区政府共同行使。比利时交通基础设施完善,公路和铁路网密度均居世界前列,港口设施先进。总体来看,较大规模的新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较少,目前项目多是现有道路的维修、改造和保养。
二、对外经贸关系

(一)贸易关系。比利时经济国际化程度很高,近年来其产品和服务的出口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80% ,人均出口额居全球前列。欧盟是比利时的主要贸易伙伴,比利时80%以上的产品出口到欧盟,与德国、荷兰和法国三个邻国的贸易额占贸易总额的约50%。主要进口商品有化工产品、机电设备、矿产品、运输设备、贱金属、塑料橡胶、宝石贵金属和纺织品等;主要出口商品有化工产品、机电设备、运输设备、贱金属、塑料橡胶、矿产品等。

(二)吸收外资。比利时的开发区与地区经济发展规划融为一体,国民待遇对区内内资和外资企业同样适用。基于任何投资形式的企业在比利时都享受普遍性的国民待遇,法律体系也不作涉外法律细分。比利时是西欧地区吸收外国直接投资较多的国家。许多跨国企业在比利时设立欧洲总部和欧洲分部中心。

(三)中比经贸。中国对比利时投资近年来增长较快,成为双边经贸合作的一大亮点。近年来,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逐渐加快,比利时政府越来越重视吸引中国企业投资。近年来,中国企业在比利时的重要投资项目日益增多。财政合作方面,比利时是最先向中国提供政府无息贷款的西方国家。

三、比利时对外国投资合作的法规和政策

(一)贸易主管部门及法规体系
比利时对外贸易分别由三个大区政府的经济部负责。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有《保护经济竞争法》、《商业运作法》 、《打击假冒和知识产权侵权法》等。
(二)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比利时所有进出口贸易全部依照欧盟法规进行管理。
(三)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动物检疫;根据欧盟动物检疫规定,活动物、鲜冻肉及肉罐头等进口商应向联邦食品链安全局申报动物检疫。植物检疫;联邦食品链安全局同样负责植物检疫工作。

四、对外国投资的市场准入有何规定?
(一)投资主管部门。比利时主管国内投资和外国投资的政府部门分别是:联邦经济部、弗拉芒大区、瓦隆大区以及布鲁塞尔首都大区经济部。
(二)投资行业的规定。比利时没有禁止投资行业的规定。在国防领域,比方持股必须超过50%实现控股。外商投资金融、保险、医疗服务、商业零售、旅游、运输、电信、商业服务业等行业必须获得比利时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上述领域以及赌场、采煤、采矿、电力天然气热能生产、汽车保养与维修、餐馆、咖啡馆等投资均无法得到大区政府的援助。污染企业要特批,赌场要领取联邦营业牌照。
(三)投资方式的规定。跨国兼并;比利时未颁布有关限制企业私有化的法令,因此国有或私营企业均可接受外资入股,形式可为占少数股权和控股,鲜有行政十预。比利时政府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均实行国民待遇。股票收购;比利时规定,股票市场对外国投资者开放。

五、企业税收

比利时税制体系以所得税和增值税为核心,实行全国统一的税收制度。外国公司和外国人与比利时本国的法人和自然人一样同等纳税。比利时的税制主要有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包括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人税、代扣代缴税(地产税、股息税、利息税、专利税);间接税包括消费税、增值税、印花税(包括股市交易税)、登记税、关税等。

六、劳(工)动法相关规定

  比利时是欧盟的创始国之一,其劳动标准体系完全是在欧盟体系的框架下制定的。欧盟现行和将要实施的劳动标准体系对任何一个成员国,包括比利时都具有普遍意义和适用性。比利时1971年3月出台的《劳动法》规定了劳动时间(正常、半工、倒班等)、计酬方式、报酬支付方式、地点、时间、年假、终止合同预先通知期限、监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惩罚及罚款金额、企业管理人员和工会负责人名单以及政府监管部门地址等必要内容。
七、对外国公司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一)许可制度。比利时是欧盟成员国中建筑业立法较为复杂的国家之一,在比利时开展承包工程手续繁琐、条件苛刻,工程市场准入门槛高。
包括国籍要求、职业准入规定、建筑许可证和商业注册规定、承包商注册、承包公共工程项目承包商资格认定等方面的规定。

(二)禁止领域。比利时没有禁止外国投资的行业,但对某些行业采取限制措施。

(三)招标方式。具体方式需登录比利时各区投资局网站查询相关工程招标信息。

八、中国与比利时签署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中国与比利时签订的主要有《投资保护协定》、《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商标注册互惠协议》、《海运协定》、《发展经济、工业、科学和技术合作协定》、《政府贷款协定》等。

九、在比利时投资注册企业需要的相关手续

(一)设立企业的形式。在比利时投资设立企业的形式主要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作有限责任公司三种,另外,分公司也是外国投资者开拓业务初期常用的形式。为鼓励创业,比利时从2010年6月1日起,准许成立注册资本为1欧元的创业者有限责任公司。
(二)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是比利时联邦经济部。
(三)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包括起草章程和商业计划和公证、开立财务账号、登记公告、申请增值税编号、缴纳社会保险金、加入“互助基金系统”等。完成上述登记注册程序后,公司正式成立。

(四)承揽工程项目的程序。可以从瓦隆大区、弗拉芒大区和布鲁塞尔首都大区政府网站上获取当地工程招标信息,网站详细解释了市场分类、项目内容、动态信息以及招标的各种条件。比利时工程建设实行严格的招标制度。不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需要特别说明。

十、中国企业在比利时开展投资合作的注意事项

(一)投资方面。比利时是一个经济开放程度较高的国家,司法环境健全,社会稳定,治安条件相对良好。中国企业到比利时投资,项目确定后,要做好前期调查,充分做好各类投资风险分析,如汇率风险、政治风险等:充分认识比利时复杂的语言环境,法语、荷兰语和德语是官方语言,也是各类正式文件使用的语言,但英语在商务活动中基本适用。另外,进人比方公司是人股还是控股、或建立中资独资公司是到比利时投资的中资企业应首先考虑的问题。具体包括(1)适应法律环境和行政管理的复杂性;(2)做好企业注册的充分准备;(3)精心核算、严格控制成本;(4)充分利用当地优惠政策;(5)注重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6)廉洁自律,远离商业贿赂等方面。

(二)贸易方面。比利时以科技和贸易立国。总的来讲比利时商人重合同讲信誉,资信较高但近年来中比之间也发生不少贸易和商业纠纷。中国企业与当地人做生意要严格按照国际贸易惯例进行,一般要通过信用证结算,应避免采用先发货然后通过银行托收的结算做法,对老客户也应坚持这一原则。

(三)承包工程方面。承包商要遵守职业准入规定,需申请建筑从业准入,申领建筑许可证,完成商业注册和承包商注册,获得承包商资质资格。严格按建筑设计施工,保证质量,遵守当地用工和福利待遇等法规制度,绝对禁止使用非法劳工。截至目前,中国公司尚未在比利时开展工程承包业务。

(四)劳务合作方面。比利时是一个严格监控劳务市场的国家,主要目的是防止廉价劳工涌入,抢夺比利时本国公民的就业机会比利时失业率高、就业压力大且劳动力成本高,目前只有少数波平籍建筑劳工可以获批进人比利时劳动力市场,中国公司尚未成规模地在比利时境内开展劳务合作业务。

(五)与比利时各方建立和谐关系

(1)处理好与政府和议会的关系。

(2)妥善处理与工会的关系。
(3)密切与当地居民的关系。
(4)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5)学会与执法人员打交道。

(6)懂得与媒体打交道。

(7)寻求法律保护。
(8)寻求当地政府帮助。
(9)取得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保护。
(10)建立并启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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