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进口的若干意见》八大举措实施进口促进战略
2014-12-05

    11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进口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实施积极的进口促进战略,推进贸易便利化,改善贸易环境,促进进出口稳定平衡发展。
    《意见》明确提出,继续鼓励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稳定资源性产品进口,合理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
    据悉,此举旨在落实9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加强进口的政策措施。专家表示,今年以来,进口表现持续疲软,此番国务院及时“出手”,有利于提振企业信心、激发市场活力,也将有助于推动全球经济复苏与繁荣。
   《意见》主要包括八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鼓励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调整《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进口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支持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企业开展进口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完善科教用品和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政策。
    二是稳定资源性产品进口。完善国家储备体系,支持企业建立商业储备。支持海外投资,鼓励战略性资源回运。适度扩大再生资源进口。
    三是合理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加快与相关国家就水产品、水果、牛羊肉等产品签订检验检疫协议,积极推动合格的加工企业和产品备案注册。支持具备条件的国内流通企业整合内外贸业务。鼓励国内商业企业经营代理国外品牌。
    四是大力发展服务贸易进口。扩大国内急需的咨询、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进口和旅游服务进口。加强人员流动、资格互认、行业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国际合作。完善与服务贸易相适应的通关管理模式。
    五是进一步优化进口环节管理。加紧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适时调整自动进口许可货物种类,加快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商品无纸化通关试点。不断优化海关税收征管程序。
    六是进一步提高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对进口货物实行24小时和节假日预约通关。加快推进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工作。继续完善检验检疫制度,扩大采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推动检测认证结果及其标准的国际互认,缩短检验检疫时间。
    七是大力发展进口促进平台。加大对国家进口促进创新示范区的政策支持,支持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完善进口贸易平台。加快出台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监管场所的作用。组织和支持举办进口展览会、洽谈会。加强进口政策宣介。
    八是积极参与多双边合作。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鼓励企业到沿线国家投资加工生产并扩大进口。积极签订服务贸易合作协议。加强中外贸促机构、商会间的民间交流,促进和组织企业开展贸易促进活动。
     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对《意见》进行解读时表示,《意见》中的各项政策措施,遵循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原则,着力发挥进口对优化结构和创新升级的促进作用,强调发挥满足居民消费需求和繁荣国内市场的作用。《意见》中提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如进一步优化进口管理、改善贸易环境,鼓励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稳定国内需要的资源进口,合理增加消费品进口等内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举措。当前,贯彻落实好加强进口的有关政策措施,有利于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推进贸易便利化,也将有助于推动全球经济复苏与繁荣。
  


新华网

Copyright © 天津市对外经济合作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110058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