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希腊近几年的经济表现
(一)投资吸引力
希腊投资吸引力主要体现在:近年来,希腊提倡改革,积极发展外向型经济,关注长期、可持续性的经济增长模式;希腊积极鼓励投资,颁布和制订了各种鼓励国内外投资的法律及政策;为了加速偿还拖欠的借债,同时也为了兑现借债时的承诺,希腊政府正在展开一轮大规模的国有资产私有化改革行动;作为东南欧的经济中心,希腊拥有重要的地理位置和独特的竞争优势,通过希腊可以进入东南欧和东地中海市场;与欧盟其他国家相比,希腊劳动力成本较为低廉;希腊旅游资源丰富,是欧洲大陆文化遗产最丰富的国家。
(二)重点/特色产业
农业:希腊国土以山地为主,可耕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30%。 2013年希腊农业产值为59.3亿欧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3%。希腊主要农产品均能自给自足,进口少量肉、奶及调剂类农产品,出口主要包括水果、蔬菜、干果及其制品以及动植物油脂、水产品、棉花等。旅游业:希腊旅游业是获得外汇来源和维持国际收支平衡的重要经济部分。希腊政府将旅游业发展重心从增加游客数量转向提高游客消费水平,取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海运:希腊是世界航运大国,海运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海运是中希经济技术合作最早的领域,两国在运输、造船、修船、船员劳务、船舶注册等领域已展开了全面合作。
(三)希腊的基础设施状况如何
希腊政府一直以来都很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在过去的10年中,希腊政府加大基础建设的投资力度,加快高速公路、机场、桥梁及其他交通枢纽设施的建设,围绕奥运场馆的地铁、轻轨和城市主干道建设大量增加,城市交通状况明显改善,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希腊拥有各类型公路11.75万公里,铁路总长2571公里,全国有35个民用机场,包括雅典机场、萨洛尼卡机场、克里特和罗德岛机场等。希腊是世界航运大国,拥有全球规模最大的商船队,运力约占世界总量的五分之一。希腊通信市场语音及移动业务亦非常发达。
二、希腊的对外经贸关系
(一)贸易关系
希腊是欧盟和欧元区成员国之一,接受欧盟多边和区域经济合作安排。主要出口商品为石油产品、铝制品、食品、烟草、棉花、大理石等)主要进口商品为原油、机电产品、药品、船舶、纺织品等。
(二)吸收外资
希腊主要的外资来源国为德国、法国、英国、比利时、卢森堡和荷兰。外商投资领域集中在服务业,如通讯、金融、贸易、房地产、旅游业等。制造业,如化工、机械等行业,也吸引了较多外资。
(三)中希经贸
中希经贸往来历史悠久,合作广泛。1972年建交以来,先后签署的经贸合作方面的协定有:《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关于中小企业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加强双边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和《加强基础设施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三、希腊对外国投资合作的法规和政策
(一)贸易主管部门
希腊主管贸易的政府部门是发展和竞争力部,由一位副部长和一位秘书长主管,下设外贸总司,负责外贸方面的政府间往来,并依据欧盟法律法规对外贸进行宏观管理。
(二)贸易法规体系
希腊是欧盟成员国,对外贸易政策由欧盟统一制定,成员国只能执行欧盟对外贸易政策或经欧盟授权实施贸易措施。
(三)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希腊执行欧盟相关规则,对相关进口产品实行进口配额、进口许可和进口登记等措施。对少数产品实施出口管理措施。
(四)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欧盟对大多数产品制定有技术法规,未涵盖在其中的商品受成员国白行制定的技术法规管辖。对于电子电气产品、能源相关产品、通讯设备、机械、玩具、医疗器械等,欧盟的进口检验主要依赖供应商的“一致性声明”,而对于高风险产品,供应商需要在成员国授权的机构进行“一致性评估”。
四、对外国投资的市场准入的规定
(一)投资主管部门
希腊主管国内投资和外国投资的政府部门是发展和竞争力部及其下属的希腊企业局。发展和竞争力部主要负责制定投资宏观政策,希腊企业局负责提供咨询、信息以及投资指导等具体事项。
(二)投资行业的规定
根据希腊有关法律法规,非欧盟公民不得拥有边境地区的房地产;不能持有那些在边境地区投资房地产的公司股份;不能持有私人电台、电视台公司的股份;希腊还限制非欧盟公民在航空、航运以及采矿业这些领域的投资。
(三)投资方式的规定
希腊对外商投资的方式没有特别的规定,外国公司并购当地企业或是并购上市公司适用与当地企业相同的法律法规。
五、企业税收
希腊实行的是属地税制,中央和地方两级课税制度,税收立法权和征收权集中在中央。希腊税种主要有收人所得税;房产/资产税,包括遗产税、房地产持有税等;流转或消费税,包括增值税、房地产交易税、奢侈品消费税、烟酒特别税、印花税等。
六、劳动就业的相关规定
希腊对劳工权益保护有详细的法律规定,其中对“解聘”、“工作时间”、“休假”、“职工社会保险”等都做了非常详细的规定。
七、希腊对外国公司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一)许可制度
外国承包商在希腊承包工程与当地企业适用相同的法律法规,按发标方要求提供相应资质文件关于建设过程、工程验收等,希腊政府对外国承包商无特别规定。
(二)禁止领域
希腊法律限制外国承包商在边境地区和边境岛屿承包工程。
(三)招标方式
希腊招投标程序与欧盟通行规则相同,强调公开、透明和禁止垄断。
八、中国与希腊签署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中国与希腊签署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中、希双方主要签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希腊共和国政府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希腊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中希经济技术合作协定》、《中希旅游合作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希腊共和国外交部关于中小企业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与管理委员会和希腊标准化组织在标准化领域的合作协议》、《希腊弥猴桃输华检疫条件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希腊共和国经济、竞争力与海运部关于加强双边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等。
九、在希腊投资注册企业需要的手续
(一)设立企业的形式
希腊法律允许外国投资设立企业的形式包括分公司、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在希腊注册不同形式的企业,需要到不同的机构申请。分公司向希腊财政部提交申请;子公司向希腊地区发展与竞争力部提交申请;有限责任公司向希腊地方法院提交申请;股份有限公司向希腊地区发展与竞争力部提交申请。
(三)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1、在所在地商工会核准企业名称;
2、起草公司章程,内容包括公司名称、经营期限、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管理机制等;
3、签署并公证公司章程;
4、在银行存人资本金;
5、向主管机构提交公司章程等申请文件,并获批准;
6、向《政府公告》提交公司章程的摘要以便对外公布;向所在地商工会正式注册;在相关社保机构注册;获取税号;到税务机构在公司发票和账本上加盖税务公章等(以上步骤可同时进行)。
(四)承揽工程项目的程序是什么?
1、获取信息:希腊政府和公共项目由各主管中央部门或地方政府发布信息,可在相关部门公告或政府网站获取信息。
2、招标投标:作为欧盟成员,希腊的政府工程招投标程序与欧盟保持一致。
3、许可手续:发布招标公告的希腊公共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招标委员会,负责受理投标申请和进行相应的资质审核。
十、中国企业到希腊开展投资合作的注意事项
(一)投资方面
1、在希腊建立企业步骤较多,耗时较长。
2、征地困难。
3、希腊劳动力市场用工制度较为严格,在工时、工资、解雇条件、用工合同等方面的规定灵活性不足,雇佣隐性成本较高。
(二)贸易方面
1、希腊贸易公司大多数规模较小、缺乏资金、对华贸易经验以及风险控制能力不足。
2、希腊企业总体信誉度良好,但由于多为小型企业,不守信用现象也偶有发生。
(三)承包工程方面
1、企业在希腊参加工程项目投标,通常需要报送大量材料,履行几十个手续,耗时几个月甚至几年。
2、征地困难。
3、劳资矛盾不断,雇佣隐性成本较高。
(四)劳务合作方面
1、市场容量有限。
2、希腊劳动法律法规严格。
3、对外籍劳工保护程度不高。
(五)其他应注意事项
根据希腊的投资合作环境和中国企业以往的经验,中国企业在希腊投资需防范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据企业反映,在希腊经常碰到不良账款问题。即便通过法律手段争取权益,得到法院的胜诉判决,也无法收回相应款项客户或者申请破产保护,或者拒不支付。虽然拒不支付可以适用于刑事诉讼,但耗时至少两年,很难操作。希腊人还经常采用关闭老公司开设新公司、财产转移等手段来逃避债务
(六)与希腊各方建立和谐关系
1、处理好与政府和议会的关系
2、妥善处理与工会的关系
3、密切与当地居民的关系
4、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5、依法保护生态环境
6、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
7、懂得与媒体打交道
8、学会和执法人员打交道
9、传播中国传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