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言
中医中药是中华民族的宝贵遗产,是中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对于扩大中医药发展空间,激发中医药发展潜力和活力,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意义重大。自改革开放以来,作为国粹、国宝的中医药在实施走出去战略中迈出了一定的步伐,也不乏一些典型企业在国际化道路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中医药国际化战略的要求衡量,从我国中医药具备的基础优势和理应取得的国际地位来看,中医药国际化的步伐明显滞后。
天津中医药产业发展有着鲜明特色和优势,具备了加快开拓国际市场的良好条件。在新的形势下,如何遵循自身产业发展规律,发挥自身优势,同时适应和引领中医药国际化新趋势,是摆在中医药产业面前亟待加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二、GATS框架下的中医药服务贸易形式
根据国际服务贸易的操作分类,中医药服务贸易在国际服务贸易分类表中包含在商务服务、教育服务、健康及社会服务、旅游及相关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及其他未包括的服务等几个大类中。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对服务贸易的界定,中医药服务贸易提供模式主要包括:
(一)跨境支付:指中医药服务跨境,如中医药信息咨询服务、远程会诊。它依赖科技手段的进步和发展,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与创新,并将其运用于中医药国际远程会诊,这有利于服务贸易规模的扩大和中医药的推广。
(二)境外消费:指中医药消费服务的实体或自然人跨境消费。它依赖一国的劳动力资源、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等要素的比较优势。它利用我国相对低廉的高素质中医药劳动力资源,开发中医药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使我国由中医药文化资源大国转变为中医药服务贸易大国。
(三)商业存在: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实体跨境服务。它依赖服务企业或机构所具有的所有权优势、区位优势和内部管理优势。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企业和个人,有较好的资金实力和国际市场开拓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选择商业存在模式,在国外设立中医药服务分支机构。
(四)自然人流动: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自然人跨境服务。其比较优势来源于劳动力的素质,它依赖本国的国家教育和培训水平。我国有大量的中医药院校毕业生,这一群体通过自然人流动模式到海外发展,不仅可以为世界人民的健康做出贡献,而且能够缓解国内目前的就业压力。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将会越来越多地进入国际市场。中医药教育服务需求不断扩大,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2006年来华学习中医药的留学生有7600多人,而且每年都在不断增长。
中医药服务贸易不仅是出口医疗服务,更重要的是在输出、展示和推广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理念。这一点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所认可,从而使他们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产生更加广泛的需求。
三、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与形势
(一)发展现状
1、国内情况
我国加入WTO以来,为中国传统医药学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中国传统医药的优势明显突出。在国务院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中医药学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推广和迅速普及。目前,中医药已经传播到世界上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据不完全统计,中医医疗(针灸)机构已达8万多家,针灸师已超过20万人,中医师超过5万人。据WHO2010年统计,全世界约有50亿人使用中草药治病,超过世界人口的70%。各国仍在不断放宽对中医药的限制,中药销量逐年攀升,中医药产业在全球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机遇期。世界银行报告,2000年世界传统医药产业约80亿美元,2010年则超过210亿美元。
在世界各国政府相继给予中医在医疗体系中合法地位的同时,还建立了与我国相似的专门的传统医学管理机构。中外双边、多边卫生协议90多个,其中专门中医药协议46个。国际性中医药学术组织每年在各国举行的有影响的中医药学术交流活动有几十个。国际上中医药的教育呈良好的发展趋势。欧洲各国,美国,澳大利亚、泰国,奥地利等国家都开设了中医、针灸学校,学制也由过去的业余制、半日制改为全日制,并规范了针灸注册制度,成立了正规的中医大学,将中医纳入本国的正式学历教育中。
中国加入WTO以来,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主要呈现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从业队伍不断扩大。目前国际上中医药从业人员大约30—50万人,在国外从业的中医药人员大约15万。二是诊所迅速普及。在欧洲包括法国、德国、西班牙、意大利和荷兰,大约每15000人中就有1家中医或针灸诊所。如今中医诊所已遍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三是中医药教育发展迅速。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等著名学府亦相继参与到补充替代医学研究当中,并设立了相应的科研、临床和教育、培训机构。日本80所综合大学医学部及医学院校已全部开设了传统汉方医学课程。
2、天津情况
我市中医药产业在国内外的发展为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奠定了良好基础。截至2012年,我市共有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21所,其中市级4所,区县级17所。全市执业(助理)医师人员30710人,副高级职称以上中医药护人员1524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政府授衔专家14人,享受政府特贴73人。全市拥有1所中医药研究院,1所中西医结合研究院,1所针灸研究所,22个一、二级中医药科研实验室,17个国家级中医药科研实验室。
天津中医药大学是国内最早的中医药专业学校之一,始建于1958年。1992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加挂中国传统医药国际学院校牌,是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教育指导委员会挂靠单位。学校目前拥有针灸推拿学和中医内科学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0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学校建有科技部、天津市政府和意大利卫生部共建的中意中医药联合实验室、教育部省部共建方剂学重点实验室、教育部现代中药发现与制剂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科技部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天津)——现代中药研究中心、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针灸学实验中心,天津市组分中药工程技术中心等重点科研和教育机构。
天津中医药企业众多,其中不乏拥有完整的产业链、产品链、人才链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制药集团。其中天津天士力集团生产的复方丹参滴丸现已完成美国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FDAⅡ期临床试验,进入Ⅲ期临床试验,它有望成为我国打入美国市场的第一个中成药。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首家同时拥有S股和A股的海内外上市公司,公司营销网络覆盖全世界3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完善自身运营的同时,与葛兰素史克、以色列泰沃、美国百特、韩国新丰等全球知名药企牵手联营,建立了合资公司。
中新药业规模庞大的中医药服务机构、人才储备和优厚的人才教育师资条件成为开展大规模、高水平中医药服务贸易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二)面临形势
1、国家政策支持
国家层面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密集出台,为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2009 年,《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完善相关政策,积极拓展中医药服务贸易”。2011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特别指出“努力扩大文化、中医药、软件和信息服务、商贸流通、金融保险等新兴服务出口”。商务部等 34 个部门联合发布的《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也将中医药服务贸易列为具有潜力的重点发展领域。2012年,商务部等14个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商服贸发〔2012〕64号)明确了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2013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更是把中医药产业的发展提升到了战略层面。
2、市场潜力巨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球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从1950年到2025年全世界人口将从25亿上升到82亿,而老龄人口从2亿增加到11亿,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中医药在数千年的发展过程中,尤其是在中老年人保健、康复、养生及疾病预防治疗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获得了良好的临床效果。而且在现代医学技术的辅助下,中医药在中老年医疗方面获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得到了国际老年医学界的认可。中医药在服务老年群体方面有着独特优势,需求群体大,市场广阔。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人类疾病谱、医学模式和健康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医药服务因其独特优势而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关注和民众的欢迎。据不完全统计,从1987年到2010年,中国为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培养了64700余名中医药人才。外国留学生来华选择自然科学的专业时,首选中医药学习。之所以越来越多的外国留学生热衷中医药学,这不仅是因为“中医治未病”的理念与国际上倡导的“防病胜于治病”的健康理念契合。
3、多种挑战并存
我国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刚刚起步,服务贸易对中医药行业来说还是一个新概念。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面临着诸多挑战,除了西方医药卫生管理法规、法律保障,及不规范的市场行为等严重影响了中医药在国际上健康有序的传播。在中医药在国际化的进程中,还存在文化背景与医药学理论的差异、中医药基础研究相对滞后、对中医药临床诊疗效果缺乏国际认可等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四、促进天津市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路径探讨
促进天津市中医药“服务贸易”走出去,应充分利用我市在中医药建设方面的有利条件,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健全中医药服务产业体系为保障,以建立并完善中医药服务促进体系为支撑,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建设适合中医药特点的国际营销体系,积极、稳妥、有序的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有效发挥服务出口对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拉动作用,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的国际影响力。
(一)积极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境外高等院校及医疗机构的交流,促进国际社会认知和应用中医药。结合我市对部分非洲国家卫生事业的援助工作,开展中医药援外培训。有计划地组织我市中医专家到境外开展义诊活动,或开办讲座讲堂。支持我市对外交流协会或机构的成立和发展,鼓励举办对外交流研讨会。发挥我市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资源优势,吸引海外留学生来津接受中医药学历教育或短期培训。
(二)重视宣传中医药文化。组建专门的中医药文化宣传团队,组织医疗机构及教育机构联合编撰书籍、制作纪录片等。借助天津市旅游业发展优势,向境外人士宣传中医文化。
(三)加强中医养生理念的宣传。节选《黄帝内经》等医籍中实用、有效的养生内容,翻译成外文,出版相关书籍。重视培养中医书籍翻译人才。鼓励开办中医养生相关技术职业学校,培养针刺、温灸、药膳调制等技术相关的保健型人才,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技术走出国门。
(四)培育一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鼓励我市制药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上市等方式做大做强,实现规模发展。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药物的企业在国外同步开展临床研究,扩大我市中医药老字号和知名品牌企业开展国际合作生产,逐步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具有较强国际市场开拓能力和竞争力的骨干企业。
(五)建设一批中医药服务贸易示范机构。鼓励我市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和有关人员,以合资合作方式建设一批境外中医药服务贸易示范机构。研究制订《中医药服务贸易试点单位(试点项目)认定管理办法》,完善服务功能,吸引更多境外消费者。
(六)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加快我市民营医疗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工作,适当放宽运营许可,调动其参与中医药服务贸易的积极性。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参与国际学术与技术交流,充分发挥民间团体在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民营医院到境外设点经营。
(七)支持中医药配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基础的中药供应保障体系,规范中药生产流通秩序,发展中药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促进中药生产、流通企业整合。支持我市企业到中医药基础较好的国家或地区建立“统一品牌、统一质控、统一配送”的物流配送服务体系,保障相关地区中医药服务贸易机构的服务质量。
(八)加快培养中医药服务贸易人才。根据国际市场需求,加快培养外向型中医药服务人才。支持市内中医药院校与国外医学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支持有条件的中医药机构结合中医药特种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医疗、养生、保健等中医药对外教学与培训。
(九)建设中医药服务贸易信息平台。依托行业商协会等中介组织,建设中医药服务网站等中外文信息服务平台,逐步实现政府机构、中介组织和咨询公司涉及中医药领域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争取驻外经济商务机构支持,收集整理国外中医药服务和传统医疗业的市场需求、市场准入、政策法规、人员交流等方面信息,为企业提供相关信息咨询服务。
(十)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加快推动中医药标准化进程,提高中医药诊疗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鼓励各大医药机构及院校联合开展科研,多领域多层次合作,为标准化提供临床依据。支持建立中医药服务公共检测平台。鼓励企业积极推动中成药的标准化研发和生产。
(十一)深化津港澳中医药服务贸易合作。积极推动天津与港澳地区企业按照《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合作。充分发挥港澳开展服务贸易成熟的商业、物流、金融、会展等优势,拓宽我市中医药对外服务渠道。建立津港澳中药产品多层次营销网络,积极推进津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建设。建立津港澳中医药服务资源共建共享平台。
(十二)加大政策支持,加强工作保障。加大财政支出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金融支持,推动通关便利化。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建立和完善中医药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发挥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作用,完善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环境。
(天津商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