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太阳能光伏产业支持政策
2015-08-27

一、产业背景
近年来,泰国占据了东南亚地区大多数光伏发电设备安装量,2012年成为亚洲第五大市场,仅次于中国、日本、印度和澳大利亚。
2011年3月,泰国国家能源政策委员会NEPC(national energy policy council)批准了最新版本的泰国电力发展计划2010-2030(PDP2010)。该发展计划聚焦在泰国国家电力安全体系,并对照泰国15年可持续能源发展计划(renewable energy development plan REDP 2008-2021)对泰能源部在环境保护、能源有效利用、促进可持续能源发展等方面的工作进行规划。可以说,泰国PDP2010计划是泰国电力系统未来20年的发展纲要,是外国投资者进入泰国电力行业必须学习理解的基本法规。
PDP2010计划在2011年发布之后,历经两次重大修订。首次修订的背景是由于2010年泰国用电高峰急剧增加,用电需求显著高于预测值导致电力供应极度紧张。另一方面,新的电厂建设项目由于被认为在电力备用(RM)方面存在风险,很多独立电力供应商(IPP)都被通知要延期上马项目。因此,泰国能源部经国家能源政策委员会(NEPC)批准在2010年11月25日修订了PDP2010中的部分内容以紧急缓解不断增长的电力需求。
PDP2010计划的第二次修订是缘于日本福岛核电站泄露事故。这次事故让泰国上下对发展核电项目产生怀疑,并促使泰国能源部推迟了核电项目的SCOD日期。紧接着,第二个修订版本的PDP2010 被提交给了NEPC委员会,其中提出要将泰国第一个核电设施从计划中的2020年上马推迟三年至2023年,以保证在安全措施防控,法律框架、监管框架完善等。
随着经济状况持续转好,泰国能源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能源需求不断扩大,同时,这也给泰国能源政府主管部门增加了难题。泰国属于石化资源贫瘠的国家,大部分能源依靠进口,主要依靠天然气发电。泰国政府预计在2030年之后,全国石化资源将枯竭,发展可替代能源成为迫在眉睫的事宜。
二、体系架构
泰国政府特别重视能源行业的规划和有效利用,建立了政策规划、生产、销售、监管相分离的多方平衡管理体系,以保证国家能源利益最大化。总体来说,除总理内阁负责法案审批之外,泰国能源部(MoEN)和能源监督委员会(ERC)是最高级别政府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国家能源发展和运营管理以及行业监管和准入审批。
下面这张图,简略表达了泰国能源管理体系架构的形态:
 
关于ERC
ERC 是国家能源监督管理委员会(the office of Energy Regulatory Commission,简称ERC),是独立的管理组织,负责能源项目准入许可审批,并对能源行业有效利用、市场公平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关于EGAT
EGAT是泰国国有发电机构,隶属于泰国能源部,主要负责发电及电力运输。目前总装机容量为1.5万MW,在泰国运营管理着39个电厂项目,其中可持续能源电厂共有8个。此外,EGAT公司还负责从私人电厂购买大容量电力,并且负责与周边国家进行电力买卖。EGAT发出的电力将由PEA和MEA公司负责销售。
关于MEA和PEA
MEA,MetropolitanElectricity Authority(泰国京都电力公司)和PEA, Provincial Electricity Authority(泰国地方电力公司)是泰国两大国有电力公司。跟国内不同,泰国的国有电力公司承担了一部分政府的职责,MEA和PEA均负责和监管泰国全国范围内的电网运营及签署购电协议PPA.此外,MEA和PEA均有权进行发电相关产品的并网许可认证,只有通过PEA和MEA的认证,产品才能准入泰国市场。
MEA和PEA的区别在于,MEA主管曼谷地区的电力供应,而PEA主管的是除曼谷意外其他地区的电力供应。由于曼谷地区是泰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因此二者所辖地区的发电量基本是相同的。
三、投资优惠政策
泰国为了鼓励环保、节能及新能源项目的投资,隶属于泰国总理府的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也出台了一系列投资优惠政策,鼓励国内外企业进行新能源项目及环保、节能产品的生产投资。投资优惠政策根据行业类别的重要性划分为A1-A4、B1-B2六个等级的优惠权益,包括了税务优惠及非税务优惠政策。详细的优惠政策如下表所示。
行业类别 优惠政策
 能源管理服务业务 
 获得A1类优惠权益。
- 免企业所得税八年,无免税上限。
- 免机器进口税。
- 出口产品所需的进口原材料,免进口税一年。投资委将视其必要性与合理性给予延期。
- 其他非税务优惠,如允许外商100%持股;可购买土地获得土地所有权等
 使用垃圾或者垃圾燃料发电或者发电与生产蒸汽 
 使用可再生能源发电或者发电与生产蒸汽,例如:太阳能,风能,生物能源,生物沼气或者垃圾燃料
 
 获得A2类优惠权益。
- 免企业所得税八年,免税额度相当于项目的投资金额 (不包括土地资金和流动资金)。
- 免机器进口税。
- 出口产品所需的进口原材料,免进口税一年。投资委将视其必要性与合理性给予延期。
- 其他非税务优惠。如允许外商100%持股;可购买土地获得土地所有权等
 生产太阳能电池以及/或者生产太阳能电池的原材料 
 
生产工业用的功率变换器,且具备产品设计环节 获得A3类优惠权益。
-免企业所得税五年,免税额度相当于项目的投资金额 (不包括土地资金和流动资金),除非在给予享受投资优惠权益的行业类别中特别注明免企业所得税无免税上限。
- 免机器进口税。
- 出口产品所需的进口原材料,免进口税一年。投资委将视其必要性与合理性给予延期。
- 其他非税务优惠。如允许外商100%持股;可购买土地获得土地所有权等。
生产太阳能用途系统设备或者部件 
生产光电子(Photonics) 以及/或者用于光电子 系统的部件以及/或者设备  
生产 LED 灯管
 获得A4类优惠权益。
免企业所得税三年,免税额度相当于项目的投资金额 (不包括土地资金和流动资金)。
- 免机器进口税。
- 出口产品所需的进口原材料,免进口税一年。投资委将视其必要性与合理性给予延期。
- 其他非税务优惠。如允许外商100%持股;可购买土地获得土地所有权等。
生产线束(Wire Harness)  获得B1类优惠权益。
- 免机器进口税。
- 出口产品所需的进口原材料,免进口税一年。投资委将视其必要性与合理性给予延期。
- 其他非税务优惠。如允许外商100%持股;可购买土地获得土地所有权等。

四、光伏发电补贴情况
1. 屋顶式光伏电站
泰国总理府内阁于2013年8月13日批准了NEPC提交的关于光伏屋顶式发电站的补贴政策文件。具体补贴规定如下:
建筑类型 装机容量 Feed-in Tariff
(人民币)
居住房屋 ≤10kw 1.28元每千瓦时
小型公司 10kw ≥ 250kw 1.20元每千瓦时
中大型公司及工厂 250kw ≥ 1000kw 1.13元每千瓦时
补贴年限为25年。
2. 集中式光伏电站
泰国能源部关于集中式光伏电站的补贴政策如下:
年限 Feed-in Tariff(人民币)
1-3年 1.79元每千瓦时
4-10年 1.19元每千瓦时
11-25年 0.82元每千瓦时
泰国国有银行(泰国政策储蓄银行和泰国农业合作银行)可提供100%的融资。

(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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