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9号令,以下称“9号令”)自2014年实施以来,对于促进和规范境外投资,提高境外投资项目管理的便利化和透明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为适应我国境外投资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关于一律不得将企业经营自主权事项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999号)等,国家发改委将对9号令进行了修订,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至2016年5月13日。意见请发送至国家发改委外资司(国际产能合作处)电子邮箱liuzhe@ndrc.gov.cn,或邮寄至“北京市月坛南等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国际产能合作处)”,邮编100824。
附件:公开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