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促进对外投资合作健康有序发展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2017-09-07

津政办函〔2017〕91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实施

企业“走出去”战略促进对外投资合作健康有序

发展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促进对外投资合作健康有序发展行动方案(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28日

 

 

 

关于加快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

促进对外投资合作健康有序发展

行动方案(2017—2020年)

 

  为深入践行开放发展理念,加快我市企业“走出去”,促进对外投资合作健康有序发展,全面提高天津参与全球经济合作与竞争水平,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重大国家战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带动战略,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举、外资外贸外经外包外智“五外”联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现世界为天津用、天津为世界用。抓住用好天津发展的历史性窗口期,着眼推动企业国际化经营、深度参与全球产业链分工合作,加快开发以“一带一路”为主线的投资贸易和产能合作市场,搭建服务平台,完善促进体系,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拓展开放空间,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快建设开放包容的现代化天津,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为“一带一路”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方向指引,规划战略布局,把加快企业“走出去”与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京津冀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紧密结合;坚持市场机制,尊重和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引导水平;坚持统筹联动,注重“走出去”与“引进来”,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坚持安全有序,注重防范和化解“走出去”风险,确保“走出去”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对外投资合作保持稳定增长,四年累计对外投资中方投资额200亿美元,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350亿美元。跨国经营队伍不断壮大,新增有对外投资行为的市场主体超过100家。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深入开展,形成一批带动产品、技术、品牌、标准和服务“走出去”的示范项目。“走出去”载体建设有力推进,发展和完善承载国内企业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和产业园区。“走出去”促进体系更加完善,形成全方位、便利化服务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和跨国经营的政务及市场环境。到2020年,天津参与全球经济合作与竞争的水平显著提高,“走出去”对全市及区域发展的服务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基本建成中国北方“走出去”桥头堡、环渤海地区对外投资合作后援基地和国际贸易联络窗口、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联、市农委)

  二、着力构建八大载体平台,服务企业“走出去”

  (一)打造国际产能合作的境外载体平台。高水平建设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起步区实现全要素功能配套,拓展区加快整体开发,突出石化及装备制造产业特色。推进印尼棕榈种植加工产业园、泰国煤焦化工业产业园区、柬埔寨科技会展旅游综合产业园区等加快建设,不断完善园区配套服务功能,提高对国内产业资本的吸附力。积极对接承担建设国家级境外合作区的省份,利用泰中罗勇工业园、越南龙江工业园等一批境外合作区,推动我市境外产业集群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委)

  (二)打造对外投资合作后援保障服务平台。聚集和吸引具有对外承包工程资质央企及周边省市有实力企业将天津作为“出海”的窗口。促进我市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设计公司与境外研发设计机构、知名企业合资合作和联合设计。深化“走出去”服务联盟建设,聚集知名投资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专利事务所、投资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等,形成服务企业“走出去”高度专业化、集约化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商务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海洋局、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三)打造布局完善的海外营销及投资促进网络平台。支持物产集团、北方集团、天士力集团、天狮集团等企业利用自身海外营销网络,与我市中小企业开展基于产品、信息和渠道的互利合作。推动具备条件的综合性贸易企业、国际物流企业和大型电商企业到境外设立物流配送中心、展览展示中心和公共海外仓。加强在海外的投资促进机构建设,重点推进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网络布局,增设一批海外商务代表处或联络处。发挥滨海新区融资租赁产业聚集和制度创新优势,服务我市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市外办〔市港澳办〕、市工商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四)打造促进全面合作的国际交流平台。构筑全方位、多元化、强辐射的“大友城”网络格局,发展与欧洲、北美洲、大洋洲等地区发达国家的国际友城关系,推动与南亚、中西亚、中东欧、东南亚国家的重点城市结好。丰富友城交流交往内容,拓展友城交流交往空间。建立我市国际友城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搭建国际友城信息中心和工作平台,服务好我市企业“走出去”。办好智能大会,推进我市智能产业与欧美等国际智能设备企业的交流合作。借助“华博会”搭建知名侨商侨领及高层次专业人士与我市企业对接交流的平台。(责任单位:市外办〔市港澳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侨办)

  (五)打造深化中外人文交流的旅游文化教育平台。以人文交流为纽带,扩大在旅游、文化、教育等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提升邮轮母港配套服务功能,深化邮轮产业国际合作,完善邮轮国际航线布局。将航空、旅游和产业合作紧密结合,优先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要节点城市、商贸旅游城市开通直飞航线。以“友城艺术节”、“天津文化周”等活动为载体,组织优秀院团赴境外演出交流,宣传展示京剧、曲艺和杂技等传统文化,邀请境外知名院团来津举办音乐会、芭蕾舞剧等文化交流活动。推动与东盟,中亚、南亚、西亚北非地区,巴基斯坦旁遮普省在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的合作。(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旅游局、天津港集团、天津机场、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外办〔市港澳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委)

  (六)打造有效联通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贸易平台。加快完善海空两港集疏运功能,构建以海铁联运为主的双向多式联运体系,发展集装箱国际中转集拼业务,打造中欧集装箱班列品牌。优化面向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物流节点和枢纽中心的无水港布局,完善与内地通关业务的合作机制。巩固和提升以汽车、冻品、乳品、葡萄酒等为重点的进口商品集散优势,加快建设原木进口及加工基地、海外渔业加工基地等一批新的进口商品集散地,把天津口岸着力打造成为具有强大辐射功能的进境商品展示、分拨、交易平台。(责任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委、市口岸办、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天津港集团、市农委)

  (七)打造企业境外安全保障平台。建设天津商务海外协同网,通过电脑服务终端、手机客户端和实时视频通话等先进技术手段,与我市海外企业机构、工程项目组和招商机构实现线上线下信息即时沟通和管理全天候覆盖。打好组合拳开展境外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充分发挥境外我市公民和企业机构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以及“一带一路”境外安全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平台作用,加快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三位一体”境外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完善以联席会议为基础的中央、地方、驻外使领馆和企业、个人“五位一体”的境外安全保护工作格局。积极对接外交部领事服务信息平台(领事直通车),建立健全海外风险预警发布机制,为我市“走出去”企业提供决策支持和“点对点”的信息服务。建立天津市“走出去”境外安全保障培训基地,面向企业开展境外安全培训,结合定期对企业境外安全督导检查,强化企业抵御海外各类风险的能力。加大领事保护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全社会防范海外风险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市外办〔市港澳办〕、市商务委)

  (八)打造企业“走出去”法律服务平台。在现有“走出去”法律服务平台的基础上,继续延伸功能链条,寻求与国内外知名法律中介机构的联合,为企业提供前期司法调研、争端仲裁等全方位的对外投资法律支持,维护企业在海外合法权益。依托我市“走出去”境外安全保障培训基地,全面培育企业文化素质,提升境外企业人员道德法制观念,引导企业与驻在国的文化交流与融合,树立企业良好形象。配合国家健全境外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防范等应对机制,提升我市对外投资合作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外办〔市港澳办〕)

  三、规划和开拓八大板块市场,引导企业“走出去”

  (一)聚焦资源能源与贸易合作,加快开发俄罗斯和蒙古市场。积极对接蒙俄矿产开采、油气资源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引导企业参与投资、合作建设和在当地发展配套产业,带动国内装备及服务出口。加快中铁天津集装箱中心站项目建设,推进天津口岸集装箱中蒙俄班列物流发展。用好中国消费品(俄罗斯)品牌展、中国机械电子(蒙古)品牌展等展会平台,扩大对俄罗斯、蒙古的产品出口。推进中俄合作研制重型直升机,重型卡车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吸引俄罗斯航空航天、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的优质企业来津发展。适时启动建立我市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工作衔接与定期协调机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天津港集团)

  (二)聚焦海外工程和科技合作,加快开发中亚中东欧市场。密切跟踪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等中亚国家在炼油、石化、化肥、纯碱等领域的海外工程项目信息,引导我市企业对接合作。推动我市科技企业与中东欧国家相关机构开展合作,共建面向欧盟的技术联合研发中心、海外技术推广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国际企业孵化器等。用好“中国—中东欧国家卫生部长论坛”、“中捷卫生论坛”等平台,加强与国际友城在医疗机构、医学研修和人员培训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汽车及零部件、矿产品、葡萄酒、肉类等产品为重点,稳定与捷克、波兰、罗马尼亚等国家的贸易往来。(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联、市科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外办〔市港澳办〕、天津检验检疫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

  (三)聚焦科技合作与先进制造,加快开发欧洲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对接德国、法国、瑞士等国家的实力企业,通过参股、并购、共建研发机构、建立战略联盟、管理及技术人才联合培养等多种模式加强合作。依托天津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加强清洁技术、生命科学、信息技术、创意设计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支持企业参与共建,打造一批特色国际科学合作示范园。加快建设中德创新中心和“工业4.0”天津数字工程中心项目,促进与德国萨安州和马格德堡市政府的合作。推动一汽大众天津工厂项目建设和相关配套企业引进,加快空客天津A330宽体飞机完成和交付中心项目建设进度。(责任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联)

  (四)聚焦基础设施海外工程和能源合作,加快开发非洲西亚市场。以中国—非洲联盟共同推动非洲交通和基础设施“三网一化”合作为指引,推动我市工程企业参与非洲联盟国家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和区域航空“三大网络”建设。以中国—阿拉伯国家“1+2+3”合作格局(以能源进口合作为主轴,基础设施建设、以贸易与投资为两翼,以核能、航天飞机、新能源为三大高新领域)为指引,加强与伊朗、沙特、阿联酋等国家在石油化工及新能源领域的全面合作,承揽海外工程项目,稳定能源进口合作关系,推动我市新能源企业拓展当地投资贸易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联、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

  (五)聚焦海洋经济和产能合作,加快开发东南亚南亚市场。加强我市参与中巴经济走廊建设的顶层设计,推动瓜达尔港及临港产业园区共建项目,引导我市产业资本及工程企业参与投资和合作开发。引导轻纺、建材、化工、冶金、钢铁等行业有条件的企业境外投资建厂,推进印尼镍铁生产线、泰国光伏电站以及老挝金矿等项目落地实施,支持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印度的资源能源合作项目产品回运。加强与新加坡在口岸信息化、海水淡化等领域的合作,支持新加坡企业参与中新生态城建设。推进泰国正大集团农业食品加工、菲律宾SM购物中心等在我市的投资合作项目加快建设,积极引进印度IT及软件服务领域的优质企业,扩大与信实集团、苏司兰能源、塔塔集团等国际知名企业的服务外包合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外办〔市港澳办〕、市商务委、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市口岸办、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

  (六)聚焦贸易合作,加快开发东北亚市场。推动与日本贸易振兴机构、与韩国贸易投资振兴公社签署加强投资贸易合作备忘录。加强天津企业与日韩企业间的交流,推进在贸易投资、老龄产业、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合作。稳定与日本的汽车及零部件、集成电路等贸易往来,适度增加日韩消费品进口规模。进一步密切与日本神户、韩国仁川等国际友城交流,拓展与东北亚国家的涉海、临海发展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外办〔市港澳办〕、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市海洋局)

  (七)聚焦资源能源合作,加快开发大洋洲市场。支持我市企业在澳大利亚的奶牛养殖项目发展和产品回运,扩大对优质奶牛进口贸易,拓展肉牛活体进口及境内屠宰加工、冷链物流等业务。对接澳大利亚北部大开发计划,在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技术开发及铁矿石、锂矿、石油、天然气、煤炭等能源资源勘探领域,推动我市企业的投资合作。依托与澳大利亚墨尔本、新西兰惠灵顿等友城合作关系,加强与大洋洲国家重要港口的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外办〔市港澳办〕、市口岸办、天津港集团、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

  (八)聚焦资源能源和先进技术合作,加快开发南北美市场。借助我国同巴西、秘鲁、墨西哥、委内瑞拉、智利、阿根廷等双边合作机制,积极拓展农业资源合作、新能源开发利用、装备制造产能合作等领域的投资项目,探索建设新能源产品及零部件制造基地和研发基地。推进同阿根廷、智利等拉美国家的贸易渠道建设,稳定葡萄酒、大豆、肉制品等相关产品的进口。推动我市化工企业与美国在天然气(页岩气)、甲醇、乙烷等化工原材料产品等方面的贸易投资合作。加强对美国、加拿大先进制造及研发相关产业资本和智力资源的吸收利用,大力引进互联网、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汽车、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领军企业,重点推动美国通用电器、联合技术、霍尼韦尔、微软、惠普、高通、思科等企业来津发展高科技项目和设立地区总部及结算中心、采购中心、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联、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市科委、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市投资办)

  四、完善“走出去”五方面促进体系,支持企业“走出去”

  (一)完善“走出去”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建立我市“走出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商务委、天津海关、市国税局、天津检验检疫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农委、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外办(市港澳办)、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国资委、市旅游局、市海洋局、市侨办、市金融局、市口岸办、市中小企业局、市投资办、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市工商联、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银监局、天津港集团、天津机场等部门和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走出去”工作重大部署和重点任务,统筹全市“走出去”制度体系建设,指导国有企业重大对外投资事项,协调“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走出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委。(责任单位:“走出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加强财税政策扶持。支持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前期费用、贷款贴息、资源类产品回运、经营场所租赁、海外投资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方面的支持。支持我市科技企业以收购兼并、合资合作、独资新建等多种方式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对带动相关产业和技术、产品、标准输出的合作项目给予支持。扩大“走出去”统保平台支持范围。落实好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支持企业境外遭遇税收争议或歧视待遇时申请启动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商务委、市科委、市国税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

  (三)强化金融服务支持。用好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离岸业务优势,借助其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的分行平台,扩大为我市“走出去”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的金融机构覆盖面。支持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积极服务外贸发展,加大对“走出去”带动出口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参与市级“走出去”重点项目储备,为项目实施提供融资担保和服务。支持企业利用对外放款、内保外贷、搭建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池等多种方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支持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按规定开展人民币对外投资业务。(责任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市金融局、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不涉及敏感行业、敏感国家的对外投资一律实行备案制。加强境外投资真实性审查,促进实体经济对外投资。全面推行对外投资合作台账管理,及时掌握对外投资合作项目开展情况。推进对外投资合作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对外投资“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充实完善“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储备库,建立重大关键项目“绿色通道”协调机制。完善外经信息网、“走出去”微信服务平台功能,及时发布境外投资合作国别指引指南。发挥科技外交官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作用,构建海外信息数据库,服务科技型企业海外投资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市科委)

  (五)加强人才智力保障。依托我市教育资源,联合国际专业化服务机构,建立跨国经营企业人才培育基地,组织开展小语种、涉外法律、国际税务和全球商业规则等中长期培训,倡导高校开设跨国经营管理学历教育、设立大学生境外就业实践基地、创新创业平台和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组织“走出去”国际人才交流活动,构建引进境外专门人才“绿色通道”。鼓励企业制定符合国际通行惯例和企业自身特点的人才薪酬制度。(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商务委)

  

附件: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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