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怎么干?重磅文件来了!
2018-11-29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当前,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必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通知指出: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强调:

  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手机、网络等媒介,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培训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条例》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相关链接:

  人民日报评论员:建设坚强战斗堡垒的制度保证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日前发布,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既传承“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又体现党支部建设新做法新经验,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时代感,为全面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党400多万个党支部,广泛分布在各地区、各领域,构成了党执政大厦的稳固地基,这是我们党的巨大组织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突出强调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了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必须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全面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

  要让党支部在基层工作中唱主角。《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着眼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突出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提出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各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为党支部唱好主角提供了制度依据、明确了工作标准。按照《条例》要求,各领域党支部都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作用,把党员组织起来,把群众动员起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真正成为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坚强战斗堡垒。

  要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条例》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着眼补齐短板,对创新党支部设置、完善工作机制、开展组织生活和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按照《条例》要求,巩固完善传统领域党支部建设,拓展建设新兴领域党支部,做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到哪里,党支部建设就要跟进到哪里,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要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保障,使党支部既能“安营扎寨”,又能有效运行。要激发党支部工作活力,坚持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使党支部充满正能量、富有战斗力。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是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政治成熟的表现。如果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党支部建设问题一大堆,这个地方和单位的党组织书记就是没有尽到责任,就是没有抓好工作。《条例》对党委(党组)和党组织书记抓党支部建设一一作出规定,既赋了权,也明了责。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组织推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全面提高新时代党支部建设质量。(来源:天津党务通)

 

Copyright © 天津市对外经济合作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110058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