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外经协〔2019〕005号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
最高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 月 3 日正式通过并发布《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称《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并于 2019 年 2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该解释对建筑行业领域常见的纠纷争议点作出了规定。目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数量和涉案标的额逐年呈上升趋势,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的出台将深刻的影响到建筑行业领域、房地产行业领域以及司法实务领域,企业、法律界人士对《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的正确理解、把握和运用将直接影响相关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为加强《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在实务中的理解与适用,提高房地产与建筑企业、法律界人士在建设工程法律风险防控方面的专业水准,由天津市对外经济合作协会、天津市律师协会、天津市房地产业协会、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联合组织的《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 专题研讨》论坛,定于 2019 年 3 月 17 日在天津津利华大酒店举办。相关事宜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2019 年 03 月 17 日(周日)13:30-17:45
地点:天津津利华大酒店风华厅(河西区友谊路32号)
二、主要内容
深入解读《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1、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吴彬法官演讲
2、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导陈灿平讲课
3、天津律师协会卢光荣律师演讲
三、参加人员
参加范围为协会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主管、合同、工程、法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储备人才等。因场地所限,额满为止。请参会人员于3月15日下午5:00之前,传真或发邮件至我会。
联系人:张 赛 (13802195301) 宋宇轩
邮 箱:tjtfea@126.com
电 话:022-23316905、23395510
传 真:022-23139482
2019 年 3 月 12 日
通知原文